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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0 21: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20       报名截止:2023-10-29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普洱中学招聘26人
1.高中部20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4人,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物理教师3人,高中化学教师2人,高中生物教师3人,高中政治教师3人,高中历史教师2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
2.初中部6人。其中:初中数学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初中化学教师1人,初中历史教师1人,初中政治教师1人,初中生物教师1人。
(二)宁洱县职业高级中学招聘3人
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政治教师1人,旅游管理专业教师1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宁洱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生,本科学历者要求是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历者要求本科阶段是师范类专业)。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本科阶段不属于师范类专业的,根据学业水平、奖惩情况等因素且符合学校岗位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县职业高级中学旅游管理岗位除外);
6.承诺在宁洱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10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10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2023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19日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资格审查组递交简历、推荐材料等应聘材料,进行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需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
报名需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推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证明、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聘书、荣誉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4年毕业生持院校证明材料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专业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及《2024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未就业承诺书》《证明(模版)》各一份(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等材料。
(三)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如确需继续开考的按程序报急需紧缺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2024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如面试通过,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报名时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本科阶段师范类专业证明的,可以以承诺制方式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核验,如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证明或提供证明无效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教学+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不安排考生备课,根据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3.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场指导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教学讲授15分钟、知识问答5分钟。
(3)面试地点:具体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
面试题目从教材或题库中抽取一课、一段、一章、一节、一项等作为面试题目。面试主要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举止仪表、综合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测评。
5.面试程序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1)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2)主考官与考生核对准确教学内容;告知考生教学使用的课本(题本)等工具摆放位置。
(3)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第一阶段是教学讲授阶段。考生进行教学讲授,时间15分钟,教学讲授进行中,考官不得打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时间未到,考官不得提前中断考生教学讲授,如果教学讲授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进入知识问答阶段。
第二阶段是知识问答阶段。考生进行知识问答,时间5分钟。可提前准备知识问答题目和提问问题,教学讲授结束后,考官可根据考生教学讲授情况现场提问考生,限考生教学讲授学科、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本场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6.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告。
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3: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方式确定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一是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二是仍无法确定,则采取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
面试工作结束后,如需递补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进入后续程序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24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七)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由用人单位及宁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八)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对体检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取消其体检资格。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洱县教育体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十)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县教体局或者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所有匿名举报均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受理。
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轮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洱县教育体育局李老师:18988395234,0879-3236575
(二)投诉电话
宁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0879—3333371
(三)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在应聘、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中学教师资格条件者、经公示条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该公告内容如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9日